电瓶车处罚单丢了仍可交罚款,可通过前往交警大队查询违章记录、使用交管相关APP查询、致电交警大队提供身份信息查询等方式获取处罚信息,然后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缴纳罚款。
在日常生活中,不小心丢失电瓶车处罚单是较为常见的情况,但这并不影响缴纳罚款。以下为具体解决办法。
获取处罚信息:
其一,前往当地交警大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请求查询电瓶车违章记录。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身份信息,在系统中调出违章处罚的详细内容,包括处罚单号、罚款金额、违章时间和地点等。
其二,使用交管相关APP。如今许多城市都推出了专门的交通管理APP,如“交管12123”。下载并注册登录该APP,在APP内找到违章查询功能,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车辆信息或个人身份信息,即可查询到电瓶车的违章记录及处罚信息。
其三,致电交警大队。拨打当地交警大队的咨询电话,向工作人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电瓶车车牌号等信息,让他们帮忙查询违章处罚情况,并记录下相关信息。
缴纳罚款:
线上缴纳:通过交管相关APP缴纳,在查询到违章记录后,若APP支持在线缴费,可直接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罚款缴纳。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在相应平台的城市服务或生活缴费板块中找到交通违章缴费选项,输入处罚单号等信息进行缴费。
线下缴纳:可以前往指定银行,携带获取到的处罚信息,到银行柜台向工作人员说明要缴纳电瓶车违章罚款,然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缴费。还能前往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直接在窗口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