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本去名字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协议离婚需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最后取证;诉讼离婚无需办理公证,直接持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材料按后续流程办理。
在夫妻离婚后进行房本去名字的操作,具体办理流程会因离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办理析产公证。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离婚协议书要明确房产的归属等相关事宜。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约定房产归属且经过法院司法确认,也可以不办理公证。
第二步,办理转绘。持析产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手续,这一步主要是对房产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第三步,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前往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因为夫妻离婚析产一般情况下是免征契税的。办理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第四步,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携带前面办理的各项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析产登记,在办理过程中需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费用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第五步,取证。完成上述所有手续后,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通知的时间领取新的房产证,此时房本上的名字已完成变更。
诉讼离婚方式下的办理流程
诉讼离婚由于有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可直接证明房产的归属,所以无需办理析产公证这一步。当事人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后续的免征契税申请、析产登记手续及缴费、取证等流程与协议离婚基本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房本去名字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