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主要在手续办理、税费缴纳和房产分割等方面存在区别。
手续办理方面,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通常需要按照赠与或买卖的方式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为婚前房产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要加上另一方名字相当于产权发生部分转移,需签订赠与协议或买卖合同,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相对复杂。而婚后加名字,手续相对简便。由于婚后夫妻之间通常存在特殊的身份关系,很多地方只需要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即可,无需额外的赠与协议或买卖合同等。
税费缴纳方面,婚前加名字涉及到产权转移,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税费。如果按照赠与方式,可能需要缴纳契税等;若按买卖方式,还可能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税费根据当地政策和房产情况而定。婚后加名字,一般来说,由于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很多地区会免征契税等税费,只需缴纳少量的工本费等费用。
房产分割方面,婚前加名字后,房产成为双方的共有财产,但在确定各自份额时,可能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份额,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综合各种情况进行判断。婚后加名字,虽然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倾向于平均分割,不过也会考虑婚姻持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但相对而言更注重夫妻身份关系和共同生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