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悉的人借了钱,可以通过协商沟通、保留证据、第三方调解、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等方式要回。
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沟通。这是最直接且成本最低的方式。可以先以平和的语气提醒对方借款的事情,询问还款时间。也许对方只是暂时忘记或者遇到了一些困难,通过沟通能够达成还款的共识。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这些都可能成为日后的证据。
要重视证据的保留。借条是最直接的借款证据,如果没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转账记录能明确借款的金额和时间,聊天记录可以反映双方关于借款的约定和沟通情况。
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找双方都熟悉或者信任的人从中斡旋,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第三方调解相对比较温和,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同时也可能解决还款问题。
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且证据充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就需要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就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债权。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