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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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超过37天后会怎样处理

2025-12-20 17: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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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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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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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超过37天后,通常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可能的结果包括被逮捕、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被释放等。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为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是37天的由来。

被逮捕:如果在37天内,检察院批准了逮捕申请,那么犯罪嫌疑人会被正式逮捕。逮捕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在看守所,后续案件会进入侦查羁押阶段,侦查机关会进一步收集证据,完善案件材料。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当出现一些特定情形时,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经相关机关批准后,犯罪嫌疑人可以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被释放:若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等情况。释放后,公安机关如果认为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拘留超过37天后会怎样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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