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离婚时转移财产主要通过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和依职权调查两种方式,具体手段包括查询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
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查。
依当事人申请调查: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财产线索。比如,若怀疑对方转移银行存款,需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法院会根据这些线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调查函,查询账户的交易明细、资金流向等情况。如果发现有大额资金在短时间内转出,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就可能认定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依职权调查: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当事人没有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例如,涉及到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法院可以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的过户情况,看是否存在在离婚期间将夫妻共同房产过户给他人的行为。对于车辆,法院可以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的登记和转移信息。
此外,法院还可能会调查其他可能的财产转移途径。比如调查公司的股权变更情况,如果一方在离婚期间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低价转让给他人,也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同时,法院也会关注当事人的消费记录,如果有不合理的高额消费,如购买奢侈品、大额旅游支出等,也会进行审查。
法院在调查离婚时转移财产的情况时,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以确保能够准确查明事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