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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离婚分割财产流程

2025-12-17 09: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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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离婚分割财产流程主要包括确定产权归属、协商分割、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价值评估、办理过户等环节,需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推进,涉及婚前婚后财产认定、补偿款计算、产权变更等具体操作。

房屋作为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核心资产,其分割流程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具体可分为以下五个关键步骤:

第一步:明确房屋产权归属性质。分割房屋的前提是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前贷款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的房屋,或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包括双方工资、公积金等)、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则属于共同财产,需依法分割。此外,父母出资购房需区分婚前婚后:婚前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婚后父母出资,未明确约定的,原则上视为对双方赠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

第二步:优先通过协商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一致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首选方式,双方可就房屋归属、补偿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书面协议。常见方案包括: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需结合房屋增值部分计算);双方共同出售房屋,分割售房款;或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需办理赠与公证)。协议需明确房屋位置、产权证号、补偿款支付时间、过户期限等细节,避免模糊表述引发后续纠纷。

第三步:协商不成时启动诉讼分割程序。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需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结合房屋产权性质、出资情况、居住需求等因素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法院判决需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子女由女方抚养时,女方可能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存在重婚、家暴、转移财产等过错行为(第1092条),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具体分割方式包括: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归属(价高者得,向另一方补偿);仅一方主张的,需按评估价补偿对方;双方均不主张的,法院会依法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分割拍卖款。

第四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价值评估。若双方对房屋价值存在争议,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评估机构通常根据房屋面积、地段、装修、市场行情等因素出具报告,评估结果作为补偿款计算的核心依据。评估费一般由申请评估方先行垫付,最终根据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承担或双方按财产分割比例分担。需注意,评估时点通常以起诉时或判决作出时的市场价值为准。

第五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分割方案(协议或判决)生效后,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若依据离婚协议过户,需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若依据法院判决书过户,可凭判决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对方配合。需注意税费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导致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但通过法院判决或拍卖方式过户的,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具体需以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定为准。

此外,需特别处理特殊情形:若房屋仍有未还清的按揭贷款,需先与贷款银行协商,办理贷款合同变更(如转按揭)或提前还贷,否则无法直接过户;小产权房因缺乏合法产权证,法院通常仅判决使用权归属,待取得产权证后可另行主张所有权分割。整个流程中,建议留存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评估报告等关键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分割策略,确保权益合法实现。

房屋离婚分割财产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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