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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还没还清离婚的话怎么划分财产

2025-12-16 21: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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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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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磐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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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未还清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划分需结合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及夫妻双方约定综合处理。协议优先,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补偿金额及剩余贷款承担;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判决,一般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同时区分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购买等不同情形,依法分割房产及共同债务。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的房产分割,需以《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核心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同时兼顾房产的实际情况与双方权益。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是常见情形。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通常认定为登记方个人财产,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一般按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比例,结合房产增值幅度计算,具体可参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规定。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的房贷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需向另一方补偿房产价值的50%(扣除剩余贷款后),并承担剩余贷款;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例如优先考虑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或结合双方经济能力、住房需求等因素。若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也可协商将房产出售,所得款项扣除贷款后平分。

父母出资购房的特殊情形需额外注意。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若无明确约定为赠与子女个人,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按共同财产处理。父母部分出资的,需结合出资时间、产权登记及是否有约定综合认定出资性质。

分割过程中还需关注实际操作问题:一是未还清贷款的房产过户需经贷款银行同意,若无法提前还贷,可能需办理转按揭或由获得房产一方承担剩余贷款;二是补偿款的支付方式需明确,可约定分期支付或一次性支付,避免后续纠纷;三是房产价值需双方协商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保公平合理。

房贷还没还清离婚的话怎么划分财产(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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