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撰写男方失联的离婚起诉状,需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能证明双方身份及婚姻关系的内容,重点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详细说明男方失联经过及感情破裂的事实,并附失联相关证据,同时注明需法院公告送达,确保符合《民事诉讼法》对下落不明被告的程序要求。
撰写男方失联的离婚起诉状,需严格遵循民事诉讼文书规范,同时针对“失联”这一特殊情况补充关键内容,以确保法院受理并推进诉讼程序。以下从结构和核心要素展开说明:
一、起诉状基本结构
无论被告是否失联,离婚起诉状均需包含固定结构:1. 标题注明“离婚起诉状”;2. 原被告信息,女方作为原告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男方作为被告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籍地(若失联,住址可写“下落不明”);3. 诉讼请求,需明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子女抚养(如有)、财产分割(如有)及诉讼费承担;4. 事实与理由,这是针对男方失联的核心部分;5. 结尾注明致送法院名称、具状人签名及日期。
二、针对男方失联的特殊内容
事实与理由部分需重点阐述男方失联的具体情况,这是法院判断是否适用公告送达的关键。女方应写明双方结婚时间、婚后感情状况,随后详细说明男方失联的时间起点(如“自20XX年X月起,男方未经告知离家,至今无法联系”)、女方尝试联系的方式(如电话、微信、亲友询问、报警等)及结果(如“多次拨打男方电话提示关机,微信被拉黑,向男方父母及朋友询问均表示不知其下落,已向XX派出所报案”),并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说明因男方长期失联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感情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同时需在起诉状中注明“因被告下落不明,请求法院依法公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确保法院启动公告程序。
三、诉讼请求的明确性
诉讼请求需具体、无歧义。若双方无子女、无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可写明“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若有子女,需明确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式(如“婚生子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至其成年”);涉及财产分割的,需列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房产、存款等)并提出分割方案(如“位于XX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补偿XX元”)。需注意,男方失联时财产分割需基于现有证据,避免主张无法证明的财产。
四、证据清单的关键作用
男方失联的离婚诉讼中,证据是证明“失联”及“感情破裂”的核心。女方需准备以下证据:1.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2. 男方失联的证据,如报警回执(证明女方曾因男方失联报警)、社区/村委会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需注明男方离开时间及无法联系的情况)、通讯记录截图(如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无法联系)、亲友证言(证明男方长期未归家且失联);3. 子女相关证据(如有),如出生医学证明、子女户口页;4. 财产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车辆登记证等。证据需附清单,注明名称、来源、证明目的,随起诉状一并提交法院。
五、管辖法院的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女方需向自己的住所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法院提交起诉状,立案时需提供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如户口本、居住证等),确保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综上,女方撰写男方失联的离婚起诉状,需在规范结构基础上,突出“失联事实”的陈述及证据支撑,明确诉讼请求和管辖法院,以符合法律程序要求,推动离婚诉讼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