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继承儿子遗产的协议需包含协议名称、继承人信息、遗产范围、继承份额、债务处理、生效条件等核心内容,且需符合《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确保内容合法、要素明确、签字生效。
父母作为儿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签订遗产继承协议时,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争议。以下从协议构成要素及法律要点展开说明:
一、协议名称与主体信息协议名称应明确为“遗产继承协议”,首段需列明继承人基本信息:包括父母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确保身份可追溯。若儿子生前有配偶、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需一并列为协议主体(除非其放弃继承),因《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协议需经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致同意。
二、遗产范围需明确具体协议中需详细列明儿子的遗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需注明坐落地址、产权证号)、银行存款(开户行、账号、金额)、车辆(车牌号、车架号)、股权(公司名称、持股比例)、有价证券、知识产权收益、个人物品等。若存在共有财产(如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需先析出儿子的个人份额(通常为50%),仅就个人份额进行继承分配,避免侵犯他人财产权益。
三、继承份额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父母可协商确定继承份额,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协议中可约定不均等分配(如一方多尽赡养义务可适当多分)。需注意:若儿子有未成年子女或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如残疾子女),协议不得剥夺其必要的继承份额,需为其保留“特留份”,否则协议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四、债务处理需遵循法定清偿顺序协议中需明确儿子生前债务的处理方式。根据《民法典》,遗产需优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剩余部分方可由继承人继承。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可选择放弃继承以避免承担债务;若选择继承,需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协议中应注明“继承人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出部分无需承担。
五、生效条件与形式要求协议生效需满足: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并按指印)、注明签署日期;若继承人中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字,且代理人行为需符合被代理人利益。为增强证据效力,可邀请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如社区工作人员、律师)签字,协议一式多份(继承人各执一份,可留存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一份)。
六、其他注意事项协议中可添加“争议解决条款”,约定若因继承产生纠纷,由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涉及不动产继承的,协议签订后需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携带协议、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避免因未登记导致物权未转移。此外,若儿子生前立有遗嘱,协议内容需与遗嘱内容一致,如遗嘱与协议冲突,以遗嘱为准(除非遗嘱无效)。
综上,父母继承儿子遗产的协议需以合法性为前提,要素齐全、内容明确,必要时可咨询律师审核或办理公证,确保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保障继承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