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的租金交给谁,需根据转租行为是否合法及合同约定综合判断。合法转租(经出租人同意)下,通常按转租合同约定支付给承租人或直接支付给出租人;非法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时,次承租人支付租金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且出租人有权拒绝接收。
要明确房屋转租租金的支付对象,首先需厘清转租的法律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这是判断转租合法性的核心前提,也是租金支付的基础。实践中需从以下维度具体分析:
一、合法转租的租金支付规则
合法转租需满足“经出租人同意”这一法定条件,包括事前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如出租人知道转租事实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在此前提下,租金支付方式主要受合同约束:
1. 按转租合同约定支付给承租人:多数情况下,转租合同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双方会明确租金支付对象。若合同约定“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则次承租人应按约定将租金交给承租人,再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履行原租赁合同的租金支付义务。此时,承租人作为转租关系中的“二房东”,承担向出租人转交租金的责任。
2. 直接支付给出租人的特殊情形:部分转租场景中,出租人可能要求次承租人直接支付租金,以避免承租人拖欠。例如,原租赁合同或转租合同中明确约定“转租租金由次承租人直接支付给出租人”,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特别注明租金支付方式,此时次承租人需按约定直接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3. 三方协议的特殊约定:若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签订三方转租协议,协议中对租金支付对象有明确约定的,应严格按协议执行。这种情况下,租金支付对象可能是承租人、出租人或双方约定的第三方账户。
二、非法转租的租金支付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非法转租因缺乏出租人同意,本身属于违约行为,此时次承租人支付租金存在以下风险:
1. 出租人有权拒绝接收租金:由于转租行为未获同意,出租人对转租关系不认可,次承租人向其支付租金时,出租人可拒绝接收,并以承租人违约为由解除原租赁合同,要求次承租人腾退房屋。
2. 次承租人支付给承租人的租金可能无法保障权益:即使次承租人已向承租人支付租金,若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仍需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且已支付的租金可能无法追回,只能通过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如返还租金、赔偿损失)维权。
3. 租金支付不影响合同解除权:非法转租中,无论次承租人是否支付租金,出租人均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次承租人的占有使用房屋状态缺乏合法基础。
三、关键注意事项
1. 确认转租合法性是前提:次承租人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要求承租人提供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证明(如《同意转租函》),并核实原租赁合同中是否允许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即使支付租金也无法避免法律风险。
2. 明确租金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合法转租时,次承租人应与承租人在转租合同中明确租金支付对象、周期、金额及支付凭证要求,必要时可要求出租人作为第三方在合同中签字确认,避免后续争议。
3. 保留租金支付凭证:无论租金支付给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均需保留转账记录、收据等凭证,证明已履行支付义务,以防对方以“未收到租金”为由主张违约。
综上,房屋转租租金的支付对象并非绝对,核心在于转租行为是否合法及合同约定是否清晰。合法转租下按约定支付,非法转租则需警惕风险。次承租人应优先通过确认转租合法性、明确合同条款来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因租金支付问题陷入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