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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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产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得到

2025-12-13 23: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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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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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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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产权的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即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登记日期”为买方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起始时间,与原房主取得产权的时间或房屋建成时间无关。

二手房产权的取得时间是房屋交易中的核心法律问题,其认定标准直接关系到买方的物权归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二手房产权的起始时间需严格依据产权登记时间确定,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展开分析:

首先,产权登记是物权归属的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二手房交易中,即使买方已支付房款、实际占有房屋,只要未完成产权过户登记,仍不能视为取得房屋产权。只有当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至买方名下,登记行为完成时,买方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上的“登记日期”是法定产权起始时间

其次,需明确“产权年限”与“产权起始时间”的区别,避免混淆。产权年限通常指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住宅70年、商业40年),该年限从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开始计算,与买方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无关。例如,开发商2010年拿地,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2015年房屋建成,原房主2016年完成产权登记,买方2023年通过二手房交易过户。此时,买方的产权起始时间为2023年(登记日期),而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则从2023年起算,剩余约57年(70年-13年)。产权年限≠产权起始时间,前者关乎土地使用期限,后者关乎房屋所有权归属时间,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再次,产权登记的流程与时间节点决定了起始时间的具体认定。二手房过户需经过网签、缴纳税费、提交过户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制证等环节,最终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簿”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为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除外),完成登簿后,不动产权证书上会明确记载“登记日期”,此日期即为买方取得产权的法定起始时间。实践中,部分购房者误以为“交房时间”“付款时间”或“原房主购买时间”为产权起始时间,这些均属于误区,只有登记日期才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购房者需注意避免因登记问题导致的产权风险。交易时应核实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登记的情形,确保过户手续齐全;过户完成后,需及时核对不动产权证书上的登记日期、产权人信息、房屋坐落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留存证书原件。若因登记机构延迟办理或材料问题导致登记日期滞后,不影响登记完成后产权的追溯效力,即一旦登记完成,产权自登记日期起算,此前的占有或使用行为不产生物权效力。

综上,二手房产权的起始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唯一法定标准,这一规则既符合《民法典》物权编的核心原则,也为二手房交易的产权归属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购房者需重点关注登记环节,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二手房的产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得到(0)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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