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本身不会失去法律效力,但借条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受诉讼时效限制,一般为三年。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从法律角度而言,它本身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只要借条是基于真实的借贷关系合法签订的,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它始终是有效的,能够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
当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债权时,就会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借条中约定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从2023年1月2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到2026年1月1日诉讼时效届满。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没有通过合法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三年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一旦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同样是三年。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