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定性需满足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四个方面,即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实施非法伤害行为并造成轻伤以上结果,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故意心态。
客体要件: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即自然人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以及正常功能活动的权利。此处的“他人”须为具有生命的自然人,不包括尸体或动物。若伤害行为针对自身(如自残),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军人在战时自伤逃避军事义务的除外。
客观要件:存在非法伤害行为与损害结果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首先,伤害行为须具有非法性,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执行职务等合法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的,不构成犯罪。其次,伤害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前者如殴打、刀砍、枪击等,后者如负有保护义务的监护人故意不阻止被监护人遭受伤害。
损害结果需达到法定程度,即造成轻伤、重伤或死亡。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重伤则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伤害结果未达轻伤标准的,可能构成治安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需已满16周岁才构成犯罪。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伤害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具有伤害的故意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若行为人主观上仅为一般殴打意图,意外造成轻伤以上结果,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意外事件,而非故意伤害罪。
定性中的关键界限
1. 与一般殴打行为的区分:一般殴打行为未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若造成轻伤以上结果,且主观存在故意,则转化为故意伤害罪。
2. 与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区分:两者均存在故意,但故意伤害罪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故意内容,故意杀人罪以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司法实践中需结合行为人使用的工具、打击部位、力度及事后态度综合判断。
3. 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分:关键在于主观心态,前者为故意,后者为过失。例如,因口角推搡他人致其摔倒骨折,若行为人无伤害故意,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综上,故意伤害罪的定性需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伤害行为、损害结果及主体资格综合认定,缺一不可。司法实践中,需通过法医鉴定确定伤害程度,并结合案件证据链判断主观故意,确保准确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