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死亡后,其待遇政策需区分因工死亡与非因工死亡两种情形。因工死亡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非因工死亡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为实际用工方。员工死亡后的待遇政策,需结合死亡原因及法律规定综合确定,核心依据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
一、因工死亡的待遇政策
若劳务派遣员工因工作原因死亡或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认定为工伤,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 丧葬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地区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行政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当地社保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比例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范围需符合《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包括配偶、子女(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且需满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无生活来源”等条件。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例如202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283元,对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985660元;2024年数据以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为准。
需注意,若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上述待遇全部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导致事故),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政策
若员工因自身疾病或非工作原因死亡,属于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享受相关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 丧葬补助金:各地标准差异较大,通常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6个月。例如,部分省份规定为2个月的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政策为准。
2. 抚恤金:主要用于供养亲属的生活补助,标准一般根据供养亲属人数确定。例如,部分地区规定:供养1名亲属的,按6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供养2名亲属的,按9个月发放;供养3名及以上亲属的,按12个月发放。亲属范围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供养亲属的定义,需满足“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等条件。
若劳务派遣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劳务派遣单位参照上述标准承担。
三、待遇申请与责任主体
因工死亡时,劳务派遣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遗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事故经过等材料。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单位已缴费情形);未缴费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支付。
非因工死亡时,遗属需向社保部门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保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按地方规定标准支付。
综上,劳务派遣员工死亡后的待遇政策需结合死亡原因、社保缴纳情况及地方规定综合判断,遗属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劳务派遣单位或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待遇,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