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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有赌债怎么办

2025-10-01 19: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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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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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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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一方有赌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赌债是因赌博这种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在法律层面,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赌债明显不符合这些条件。

赌博在我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赌债正是基于这种非法的赌博行为产生的,其本身不具有合法性,所以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到一方提出存在赌债并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的情况,主张该债务为赌债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收集如赌博场所的证人证言、警方的出警记录、相关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该债务是赌债。

当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债务的性质进行严格审查。一旦认定该债务为赌债,就不会将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这意味着,另一方没有义务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来偿还赌债。

如果债权人要求另一方偿还赌债,另一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拒绝偿还。因为赌债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要求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夫妻离婚时,一方的赌债不会成为另一方的负担,法律会保护非赌博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一方有赌债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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