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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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归属抚养权归谁所有

2025-12-11 06: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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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结合子女年龄、父母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及子女意愿等因素综合判定。具体需考虑子女年龄阶段(不满两周岁、已满两周岁、已满八周岁)、父母抚养条件差异(如经济能力、居住环境、与子女的情感联系等)及子女真实意愿等,法律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权益。

详细解答: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判定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具体可从以下维度展开分析:

首先,子女年龄是重要考量因素。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基于婴幼儿对母亲照料的天然依赖及生理需求。但存在例外情形: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因其他原因(如母亲因工作、犯罪等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法院会综合评估父母的抚养能力与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入能否保障子女基本生活(如教育、医疗、住房等费用);居住环境是否稳定(如是否有固定住所、周边配套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与子女的情感联系(如子女长期由哪一方照料、与哪一方共同生活时间更长);是否存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实践中,若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可能被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再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自主意识,法院会将子女的意愿作为判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确保判决符合子女的主观需求。

此外,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只要该协议不损害子女利益,人民法院会予以准许。需注意的是,抚养权归属并非一劳永逸,离婚后若一方发现另一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抚养、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等),可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判定,以保障子女权益。

综上,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始终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父母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判决,确保子女在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离婚后子女归属抚养权归谁所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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