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交费需依次完成参保登记、确定缴费基数、选择缴费方式、按时申报缴纳四个核心步骤,缴费比例为企业承担16%、职工个人承担8%,缴费基数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依据,下限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上限不超过300%,通常每月15日前完成申报缴纳,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企业养老保险是保障职工退休后基本生活的重要社会保险制度,其交费流程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具体操作可分为以下步骤:
第一步:完成参保登记。新成立企业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目前多地已实现“多证合一”政策优化,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税务部门会自动关联社保登记信息,企业无需额外到社保部门单独申请。若企业未通过“多证合一”渠道登记,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等材料,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获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二步:确定缴费基数与比例。缴费基数以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若职工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60%,按60%核定基数;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300%核定。例如,某地区2023年社平工资为7000元/月,职工月工资5000元(低于60%的4200元),则按4200元作为缴费基数;若职工月工资25000元(高于300%的21000元),则按21000元作为基数。缴费比例执行全国统一标准,企业承担16%、职工个人承担8%,个人部分由企业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三步:选择缴费方式。当前缴费方式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线上渠道包括:通过“电子税务局”官网或APP登录企业账户,进入“社保费申报”模块填写缴费信息并提交;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需提前在税务局官网下载安装),录入职工缴费明细后生成缴费单据并完成扣款。线下渠道适用于不具备线上操作条件的企业,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社保费缴费通知单》,再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或现金缴纳,部分地区支持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直接缴费。
第四步:按时申报缴纳。企业需在每月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与缴费,全国统一申报截止时间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具体流程为:每月初,企业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电子税务局确认职工缴费基数及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系统自动生成应缴费额;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通过签约银行账户自动扣款,或手动发起缴费;缴费完成后,企业可在1-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获取《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作为缴费凭证留存。
需特别注意,未按时缴费将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即每日按未缴金额的0.05%计算),且会影响职工社保权益记录的连续性。若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缴费,可在缴费截止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经批准后最长可延期3个月,但延期期间仍需缴纳滞纳金。此外,每年7月各地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基数重新核定,确保缴费金额准确。
企业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终端或线下窗口查询职工缴费记录,若发现缴费基数错误、漏缴等问题,需在3个月内携带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到社保部门申请更正,避免影响职工退休待遇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