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鉴定需经历治疗终结确认、选择鉴定机构、提交材料、进行鉴定、出具报告及异议处理六个主要步骤,鉴定周期通常为30个工作日,结果作为事故赔偿的重要依据。
一、治疗终结确认
伤残鉴定的首要前提是伤情稳定,即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疗终结。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治疗终结指"损伤及其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治愈或临床稳定状态"。实践中,骨折类损伤通常需等待3-6个月,神经损伤可能需6-12个月,具体需由主治医生出具医疗终结证明。
二、鉴定机构选择
需选择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可通过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官网查询备案机构名单。常见委托方式包括: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交警部门或法院依职权指定;当事人单方委托(需注意对方可能提出异议)。建议优先选择法院入围鉴定机构,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司法认可度。
三、提交鉴定材料
必备材料包括:1.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完整病历资料(含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影像检查报告等);4.影像学资料(X光片、CT片、MRI片等);5.既往伤残鉴定报告(如有);6.委托书(个人委托需签字,单位委托需盖章)。材料不全可能导致鉴定中止。
四、进行伤残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后,将安排法医对伤者进行体格检查,重点评估肢体功能、器官损伤程度、生活自理能力等。检查过程需遵循《法医临床检验规范》,必要时会要求补充检查。鉴定专家组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结合病历资料和活体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五、出具鉴定意见书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意见书需包含:基本案情、资料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含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鉴定意见书加盖机构公章及鉴定人签名,具备法律效力。
六、异议处理流程
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后15日内向委托单位提出重新鉴定申请,需提供充分理由(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不足等)。重新鉴定需由双方共同选定或法院指定新的鉴定机构,原鉴定机构不得重复受理。
注意事项:鉴定费用通常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费用标准各省有明确规定(一般伤残鉴定单项费用在1000-3000元)。鉴定过程中需如实陈述伤情,虚假陈述可能导致鉴定结果无效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