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事件中对方拒不赔偿医药费时,可通过固定证据、申请调解、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法律程序维权。需先收集医疗记录、报警回执等关键证据,若伤情达轻伤及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主张民事赔偿;轻微伤则直接通过民事诉讼索赔,流程包括立案、举证、庭审及执行。
当遭遇打人行为且对方拒绝赔偿医药费时,法律程序的启动需以证据为核心,分步骤推进维权流程。
第一步:全面固定证据链
首要任务是收集两类关键证据:一是证明伤害事实的材料,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需报警后由警方委托鉴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药费发票、费用清单等,其中医疗票据需保留原件,复印件可能不被法院采信。二是证明侵权行为的证据,如报警回执、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可申请法院调取)、现场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伤情照片或视频等。若存在误工、护理等其他损失,需补充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护理费收条等佐证。
第二步:尝试多元调解途径
在提起诉讼前,可优先通过调解降低维权成本。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会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后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也可向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如社区、街道办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成功后签订的调解协议同样可通过法院确认效力。若调解失败,需及时转入诉讼程序。
第三步:区分案件性质启动诉讼
若经鉴定伤情达到轻伤一级或二级,对方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在刑事诉讼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需缴纳诉讼费即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持鉴定意见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
若伤情为轻微伤或不构成轻微伤,对方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受害人应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即打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提交起诉状(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副本及双方身份证明文件。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庭审中需当庭质证证据,重点围绕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赔偿金额的合理性进行辩论。
第四步:判决生效后的执行保障
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可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会依法查询对方财产线索,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若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可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乘坐高铁等,迫使对方履行义务。
注意事项
诉讼时效方面,民事赔偿主张需在伤害发生之日起3年内提出,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此外,若打人行为涉及治安违法,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作为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建议在整个过程中留存所有沟通记录,包括与对方协商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明对方拒不赔偿的辅助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