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时若一方不同意,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办理,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需满足法定条件,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出判决。
我国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不存在,此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诉讼离婚不以另一方同意为前提,只要一方能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能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需满足的法定感情破裂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些法定情形是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依据。
提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准备以下材料: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包括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被监禁等。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首先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过程中,若双方能达成和解或离婚协议,可通过调解结案;若调解无效,法院将开庭审理。审理时,法院会围绕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归属、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进行调查,当事人需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支持。
证据在诉讼离婚中至关重要。主张离婚的一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例如:证明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回执、伤情鉴定、悔过书等;证明赌博、吸毒恶习的公安机关处罚决定书、戒毒记录等;证明分居满二年的租房合同、分居协议、居委会证明等。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可能因无法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不准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若第一次诉讼离婚未获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诉讼,此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第四款规定)。此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可通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相较于判决,调解具有程序简便、时间较短的优势,当事人可积极配合法院调解,争取和平解决纠纷。
总之,一方不同意离婚时,诉讼离婚是唯一合法途径。当事人需熟悉法定离婚条件,准备充分证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始终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要能证明这一点,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诉求也可能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