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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了共同财产怎么判决

2025-12-09 08: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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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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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判决需以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范围为基础,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结合财产实际情况(如来源、性质、使用现状)及双方意愿综合判定。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平等分割为基础,兼顾特殊情形(如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存在过错或转移财产等)作出具体判决。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判决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从财产范围、分割原则到具体情形处理,均有明确法律指引。

首先,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前存款等)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其次,共同财产分割核心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民法典》第1087条)。这一原则并非否定平等分割,而是在平等的基础上,优先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例如,若子女由女方抚养,法院可能在房产分割时倾向于将住房判给女方,以保障子女稳定生活环境;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获得更多份额。

针对常见财产类型的具体处理,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1. 房产分割:若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可由双方竞价取得,或判给一方并由其向另一方补偿折价款(包括房产增值部分)。若为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首付方所有,但需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向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共同还贷本息×(房产现价值÷购买时总价款)×50%)。若父母出资购房,婚前出资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婚后出资未明确约定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 存款、股票、基金等:一般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平均分割,但需扣除婚前个人财产部分。若一方存在转移、隐匿、变卖共同财产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该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在三年内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3. 公司股权:若股权为婚后取得,可协商由一方持有股权并向另一方补偿折价款,或分割股权(需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协商不成的,法院可根据公司净资产等因素判决补偿金额。

此外,特殊情形会影响财产分割结果: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如全职家庭主妇),离婚时可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若一方生活困难(如无住房、丧失劳动能力),可要求另一方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民法典》第1090条)。

综上,共同财产判决需结合个案中财产性质、双方贡献、过错情况等多重因素,法律虽有原则性规定,但具体结果需通过证据(如财产证明、过错证据、子女抚养协议等)支撑。建议当事人在离婚时梳理财产明细,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分割方案,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夫妻离婚了共同财产怎么判决(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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