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堵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应先确保安全,设置警示标志、转移人员至安全地带,然后报警与报保险,接着配合交警调查、认定责任,最后根据责任情况进行理赔。
在发生高速公路堵车追尾事故后,要第一时间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在车辆无法移动的情况下,所有人员应迅速撤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等安全区域,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在车辆后方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一般来说,在普通公路上应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以外设置。如果是夜间或雨雾等恶劣天气,还应适当增加距离。
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清晰准确地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要提供保单号、事故发生经过等相关内容。报警和报保险的时间都应尽量及时,以免影响后续的处理和理赔。
积极配合交警进行事故调查。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包括对车辆的位置、碰撞痕迹、刹车痕迹等进行检查和记录,还可能会询问当事人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当事人要如实陈述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和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进行理赔。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可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申请复核等方式解决。在理赔过程中,要遵循保险公司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理赔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