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需先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材料,然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公证员受理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并做笔录,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字,最后缴纳公证费用,领取公证书。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步骤。
第一步:准备材料。一是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是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三是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提出申请。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员审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签字确认。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第五步:领取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