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拘留可能属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情况。如果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拘留;若构成盗窃罪,则依据《刑法》进行刑事拘留。
首先来看行政处罚的情况。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里的盗窃行为通常是指情节比较轻微,未达到盗窃罪的入罪标准的情况。例如,偶尔实施小偷小摸,盗窃的财物价值较低,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等。
再看刑事处罚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对于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从刑事拘留到最终判刑,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阶段。
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对于多次盗窃,一般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则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盗窃罪拘留要根据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来确定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不同的处罚有不同的标准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