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特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指的重伤,依据相关标准,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一种程度划分。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的量刑通常会在三年至十年这个幅度内考量。
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犯罪手段是重要考量点,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例如使用极其暴力、危险的工具或方式实施伤害行为,那么量刑可能会偏向该幅度的上限甚至接近十年。犯罪动机也会影响量刑,出于恶意报复、抢劫等恶劣动机实施伤害行为的,相较于因一时冲动引发的伤害,处罚可能更重。
犯罪嫌疑人的一些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是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同样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根据《刑法》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严重残疾”需要经过专门的鉴定来确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的具体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