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追偿。
当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便依法取得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这是基于法律规定,担保人在履行担保义务后,相当于代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了清偿,因此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偿还。
首先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这是一种较为温和、成本较低的方式。担保人可以直接与债务人沟通,明确告知其自己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并要求债务人偿还相应的款项。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还款的金额、方式、时间等具体事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如果债务人愿意配合,那么通过协商就可以顺利解决追偿问题,避免了后续繁琐的法律程序。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寻求调解。可以找一些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来进行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机构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斡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的好处在于可以在相对友好的氛围中解决问题,并且调解程序相对灵活,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担保人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追偿。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担保人可以依据该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担保人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担保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如担保合同、还款凭证等。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若债务人不履行判决,担保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来实现自己的追偿权。
在追偿过程中,担保人还需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担保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