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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有贷款如何分割

2025-12-01 20: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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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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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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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有贷款的分割需根据房屋产权归属、购买时间、还贷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主要分为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房等情形,分割方式包括协商分割、法院判决分割,可能涉及一方获得房屋并补偿另一方、按比例分割等。

在离婚案件中,房屋有贷款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以下分情况进行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首付购买一套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男方,男方需补偿女方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

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房: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是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是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父母出资参与贷款买房: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部分款项用于还贷,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该部分还贷对应房屋比例可能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都有出资还贷,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房屋有贷款的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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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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