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房屋过户流程主要包括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最后缴纳相应税费完成过户。
办理死亡证明是关键的第一步。继承人需要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等,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并获取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这是确定继承开始的重要依据,没有死亡证明后续的继承流程将无法开展。
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自己的身份证件、遗嘱公证书等材料,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查核实。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继承人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比如亲属关系证明等,以确保继承关系的清晰明确。经过审查无误后,公证处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这是继承人合法继承房产的重要凭证。
之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需携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本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在房产交易中心,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和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过户的相关规定等。
缴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办理房屋过户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具体的税费标准会根据房屋的性质、面积以及当地的政策而有所不同。缴纳完税费后,房产交易中心会为继承人办理新的房产证,至此,遗嘱公证房屋过户流程全部完成。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