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未遂一般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而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在故意伤人的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伤害他人的行为,比如已经手持凶器向被害人挥砍,但因为被害人躲避及时、旁人阻拦等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造成被害人受伤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伤害后果,就属于故意伤人未遂。
对于故意伤人未遂的定罪,依然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认定。不过,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未遂犯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既遂犯来说较小。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如果行为人使用的是极其危险的凶器,如枪支、管制刀具等,即使未遂,其主观恶性和潜在危险性也较大,量刑时可能相对较重;伤害行为的动机也很关键,是出于报复、嫉妒等恶意动机,还是因一时冲动、口角引发,不同的动机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差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例如,甲因与乙有矛盾,持刀欲砍伤乙,在砍向乙的过程中被旁人及时制止,乙仅受了一点皮外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未遂。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甲持刀伤人这一手段的危险性、其伤害乙的动机等因素,在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幅度内,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人未遂虽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