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无力偿还会面临一系列后果,包括被债权人催收、产生逾期费用、个人信用受损,还可能被债权人起诉,若败诉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会被强制执行,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欠款人无力偿还欠款时,债权人通常会进行催收。催收方式多样,可能是电话、短信提醒,也可能会上门沟通。频繁的催收会给欠款人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
逾期还款一般会产生逾期费用。不同的借款合同对于逾期费用的规定不同,但通常都会高于正常的借款利息。这就意味着欠款人需要偿还的金额会不断增加,还款压力进一步加大。
个人信用会受到损害。如果是银行贷款或接入了征信系统的网贷,逾期记录会被上传至征信机构,在个人征信报告上留下不良记录。这会对欠款人今后的贷款、信用卡申请、购房、购车等金融活动产生负面影响,金融机构可能会拒绝其申请,或者提高贷款利率等。
如果债权人认为通过催收无法收回欠款,可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债权人胜诉,法院会判决欠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若欠款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无力偿还且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时,会查询欠款人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拍卖财产等。如果欠款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被列入失信名单后,欠款人会受到诸多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其子女可能也会受到一定影响,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