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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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7天是从哪天算起

2025-11-28 08: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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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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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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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7天一般是针对刑事拘留而言,从被拘留的当日开始计算,到第37日满时结束。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拘留期限可能是10天(3天+7天)或者14天(3天+4天+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30天+7天)。这里的37天的计算起始日,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实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那一天。

例如,犯罪嫌疑人甲在5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那么开始计算拘留期限,往后推37天,如果期间不存在期限重新计算等特殊情况,到6月6日拘留期限就满37天了。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拘留期限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准确计算,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其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障,在拘留期间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侦查、审查等工作。

拘留37天是从哪天算起(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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