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过期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一般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过期药品属于劣药。对于企业涉及过期药品的行为,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当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企业存在销售过期药品的情况时,会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这种违法行为。同时,会没收企业违法销售的过期药品以及因销售这些过期药品所获得的违法所得。
在罚款方面,会按照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来计算。通常会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为了保证处罚的力度和威慑作用,会按照十万元来计算罚款金额。例如,企业销售过期药品的货值金额为五万元,那么罚款会按照最低十万元的货值来计算,即罚款最低为一百万元(十万元×十倍)。
若企业的情节严重,比如多次销售过期药品、造成严重的人身健康损害后果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书。这意味着企业将失去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资格。
如果企业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比如,因销售过期药品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企业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等刑罚。
企业对于过期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理,避免出现销售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