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纵火使人死亡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纵火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放火罪。放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对于故意实施放火行为并导致他人死亡这一严重后果的,法律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刑罚幅度。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内容,是直接故意追求他人死亡的结果,还是间接故意对他人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不同的主观故意程度在量刑时会有所体现。还有犯罪人的行为方式,是精心策划、有预谋地实施纵火,还是临时起意等情况。
犯罪后的表现也会影响量刑,如果犯罪人在纵火后积极采取措施抢救被害人、减少损失,或者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反之,如果犯罪人在犯罪后毁灭证据、逃避侦查等,可能会被从重处罚。故意纵火使人死亡的量刑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情节,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