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摔倒导致衣服损坏,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归属,再依据衣服实际价值进行赔偿。一般先判断店内是否存在过错,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等,若店内有过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顾客自身原因导致摔倒,店内可能无需赔偿。
在处理店内摔倒衣服赔偿问题时,责任认定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店内存在明显过错导致顾客摔倒,比如地面有积水、障碍物未清理等,且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那么店内经营者需要对顾客摔倒及衣服损坏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常按照衣服的实际价值来确定。对于新购买不久且有购买凭证的衣服,可按照购买价格赔偿;对于已使用一段时间的衣服,要考虑折旧因素,可通过专业评估或市场同类物品价格参考来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若顾客是因自身疏忽、违反店内规定等原因摔倒,例如顾客在店内奔跑、推搡等,店内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店内可能无需对衣服损坏进行赔偿。
当发生此类纠纷时,顾客和店内经营者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顾客要提供衣服购买凭证等相关证据,证明衣服的价值。如果协商不成,顾客可以向消协等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店内存在过错以及衣服的实际损失情况。在处理店内摔倒衣服赔偿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责任和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