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若已获得法院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时有发生。首先可以选择协商解决,毕竟曾经是夫妻关系,且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问题重新进行沟通和协商。也许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是有一些特殊的原因,通过协商可以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的收入证明以及孩子生活开销的相关凭证等,以证明孩子需要抚养费以及对方有支付能力。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要是当初是通过诉讼离婚,且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或者双方达成了关于抚养费的调解协议,而对方不按照判决或协议支付抚养费,那么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需再次起诉,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或调解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对拒不执行的一方进行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支付抚养费不仅损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能够保障孩子获得应有的抚养费用,维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