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房后拿到房产证的时间因多种因素而异,一般在90天到730天之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确定拿证时间。若合同没有约定,对于期房,自交房之日起90天内应拿到房产证;对于现房,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天内应拿到。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不同地区、不同开发商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一些信誉良好、手续齐全的开发商,可能会在较短时间内协助购房者办理好房产证,可能在交房后的几个月内就能完成。但也有部分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土地出让金未足额缴纳、相关手续未办理完备等,导致房产证办理时间延迟,有的甚至可能长达数年。
购房者自身的情况也会影响拿证时间。如果购房者没有及时提交办理房产证所需的资料、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等,也会造成房产证办理的延误。为了保障自身权益,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以及开发商逾期办理的违约责任。一旦出现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