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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利人什么意思

2025-09-30 15: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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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利人是指在房屋抵押关系中,对抵押房屋享有权利的一方,通常为债权人,也就是提供贷款或其他债权的金融机构或个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利人有权依法以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房屋抵押活动里,涉及到抵押人和抵押权利人两个关键主体。抵押人一般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他们将自己拥有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来担保债务的履行。而房屋抵押权利人主要是债权人,其核心权利是在特定条件下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

从设立目的来看,当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债权时,为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会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房屋作为抵押。这样一来,若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抵押权利人就可以行使其对抵押房屋的权利。

抵押权利人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有权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将优先用于偿还抵押权利人的债权。例如,甲向银行贷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就是房屋抵押权利人。如果甲到期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就可以依法处置该抵押房屋,用所得款项来弥补贷款损失。

同时,抵押权利人在整个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还享有一些其他相关权利。比如有权监督抵押房屋的状况,确保其价值不被恶意损害。并且在抵押房屋被非法处分时,抵押权利人有权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房屋抵押权利人在房屋抵押法律关系中处于重要地位,其权利的保障对于维护金融秩序和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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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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