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包含多个罪名,不同罪名的量刑标准不同,最低量刑起步也有差异,有些罪名可能处拘役,有些最低量刑起步为单处罚金,有些为六个月有期徒刑。
经济犯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包含了如走私假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集资诈骗罪等众多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针对不同的经济犯罪罪名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
一些经济犯罪罪名最低量刑可能是单处罚金。比如,《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也就是说,在某些情节下,犯罪人可能仅被处以罚金刑,而无需坐牢。
也有部分罪名最低量刑为拘役。例如,《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还有些罪名最低量刑起步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例如,在诈骗罪这类常见的经济犯罪中,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有期徒刑的最低期限为六个月。
经济犯罪判刑的起步情况要依据具体触犯的罪名、犯罪情节、犯罪数额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刑法》的具体条款来综合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经济犯罪判刑的统一起步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