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告人不执行法院判决,胜诉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多种执行措施。
当被告人不执行法院判决时,首先要明确的是胜诉方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胜诉方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比如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的执行措施。
常见的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法院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并根据需要冻结、划拨其存款。还可以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这里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对于一些隐藏、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胜诉方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通过这些措施,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