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辱骂诽谤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处理。
在遇到公开辱骂诽谤的情况时,收集证据是关键步骤。证据的种类多样,比如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朋友圈截图、视频、音频等。这些证据能够直观地呈现辱骂诽谤的内容和公开传播的情况。如果是在网络平台上发生的,要注意保存网页链接,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以增强证据的法律效力。
若情节较轻,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会依据证据和情节轻重,对实施辱骂诽谤行为的人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如果辱骂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等情形,例如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受害人还可以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在民事诉讼中,受害人需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自己遭受的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侵权人受到应有的制裁,同时也能为自己挽回名誉损失和精神伤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