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拦车被撞,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故意拦车者存在明显过错,但撞人车辆驾驶者也可能因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等承担部分责任。若拦车者故意制造事故以获取利益,可能构成碰瓷,责任通常由拦车者承担。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故意拦车被撞的责任归属。
从拦车者角度来看,故意拦车这种行为本身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道路是供车辆正常通行的,拦车行为会对交通秩序和车辆行驶安全造成严重干扰。如果拦车者主观上存在故意,比如出于报复、寻衅滋事等目的去拦截车辆,那么其对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
对于撞人车辆的驾驶者,虽然拦车者有故意拦车的行为,但驾驶者在道路上行驶也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例如,在正常驾驶过程中,要保持合理的车速、注意观察前方路况等。如果驾驶者在发现有人拦车后,未能采取合理的避让或制动措施,存在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或者没有尽到应有的谨慎驾驶义务,那么驾驶者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有证据表明拦车者是故意制造被撞的假象来骗取钱财,也就是属于“碰瓷”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这种情况下责任通常全部由拦车者承担。同时,“碰瓷”行为可能还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实际处理这类事故时,交警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相关情况,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来准确划分责任。最终的责任认定结果会影响到双方在民事赔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