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可以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温和方式解决,若无法解决,可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如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等。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这是最温和且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平和的态度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不还钱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对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可以与对方重新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给予对方一定的宽限期,同时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还款计划,明确还款金额、时间和方式等内容,这样既能体现自己的理解和宽容,也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例如找共同的朋友、亲戚或者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第三方的介入可以起到居中协调的作用,促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还款义务,达成还款协议。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就需要考虑收集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证据是关键,要收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一种方式是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另一种方式是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如果胜诉,法院会判决对方还款。若对方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