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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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国有资金是什么罪名

2025-11-24 19: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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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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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国有资金可能涉及多个罪名,常见的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具体适用哪个罪名,要根据行为人的身份、行为方式、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挪用公款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此罪的主体也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表现为挪用而非非法占有,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

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这里的单位不包括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侵占国有资金一般以贪污罪论处。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侵占国有资金具体构成何种罪名,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案情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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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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