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判刑四年,一般在服刑一年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减刑,但具体减刑起始时间要结合服刑表现等由法院裁定。且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至少要服刑两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关于减刑的起始时间,对于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诈骗犯,通常在服刑一年六个月以上,才可以考虑减刑。不过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时间范围,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具体表现来确定是否准予减刑以及减刑的幅度。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立功表现则包括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等。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
法律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对于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诈骗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最少为两年。而且每次减刑的幅度也有规定,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