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0天取保和37天取保存在一定区别,主要体现在申请时间、所处办案阶段和司法考量因素上,但二者本质目的都是为犯罪嫌疑人获得暂时的人身自由。
从申请时间上看,区别较为明显。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是37天,其中前30天是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决定是否提请逮捕的时间,而第31 - 37天则是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时间。30天取保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而37天取保可能是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期间,比如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而作出不批捕决定,此时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取保候审。
所处的办案阶段不同也会导致一些差异。30天取保处于公安机关侦查初期,此时案件证据收集可能还不够充分,公安机关可能基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况,同意取保候审。而37天取保时,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查,综合考虑了案件事实、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没有逮捕必要,就可能不批准逮捕,进而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司法考量因素有所不同。30天取保时,公安机关主要侧重于初步掌握的证据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等因素来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37天取保,检察机关会从更严格的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角度进行审查,除了考虑上述因素外,还会从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羁押等方面综合考量。不过,无论是30天取保还是37天取保,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都可以申请,并且最终目的都是让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暂时恢复人身自由,等待后续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