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且不存在可撤销情形的合同不可以撤销。具体包括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未出现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事由的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断合同能否撤销需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等多方面考量。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愿签订,不存在任何一方被欺诈、胁迫等情况时,该合同通常不能撤销。例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一批货物达成协议,双方对货物的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条款都明确知晓且无异议,这种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一般不具备可撤销的条件。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也是不可撤销的重要条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保障,如果合同违反了这些规定,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而公序良俗体现了社会的基本道德和伦理观念,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同样可能面临撤销风险。比如,一份合同约定从事非法活动,如贩卖毒品等,该合同必然无效;但如果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符合公序良俗,就不会因这方面原因被撤销。
没有出现法定可撤销事由的合同不可撤销。法定可撤销事由主要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欺诈是一方故意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是一方以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若合同不存在这些情况,就不能依据这些法定事由撤销。例如,在正常的商业合作中,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合作条款,不存在误解、欺诈等情况,合同就具有稳定性,不能随意撤销。
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即使合同原本存在可撤销事由,也不能再撤销。合同是否可撤销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符合上述不可撤销条件的合同,应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