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从犯的判刑和处罚金数额需依据具体罪名、犯罪情节等因素确定。通常从犯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处罚金数额也会综合多方面情况裁量。
经济犯罪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包含众多具体罪名,如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对于从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不同的经济犯罪罪名有不同的量刑标准。以诈骗罪为例,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诈骗罪的从犯,就会在上述量刑幅度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主犯可能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从犯可能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等。
关于罚金数额,法律并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例如在非法经营罪中,会根据非法经营的数额、获利情况等来确定罚金数额。同时,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在量刑和罚金数额的裁量上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从犯具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也会对最终的判刑和罚金数额产生影响。经济犯罪从犯的判刑和处罚金数额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