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重婚罪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根据孩子年龄、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
在司法实践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着明确的考量标准。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的照顾一般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婴儿需要频繁的母乳喂养和细致的照料,母亲在这方面往往具有天然的优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能够更好地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
双方的生活环境也很重要。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的教育资源等。如果一方居住的地方有优质的学校、便利的交通和安全的社区环境,那么这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同时,父母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也会纳入考量范围。一个品德良好、行为端正的父母能够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和价值观形成有着积极的影响。而重婚罪一方的违法情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争取抚养权,但不是绝对的决定因素。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希望和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核心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最大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