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人偿还财产需区分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般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这是确定偿还方式的关键。
个人债务的偿还:如果债务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形成的,或者是一方在婚后以个人名义为满足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又或者是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等情况,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对于个人债务,仅由负债的一方负责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例如,男方在婚前因购买个人使用的车辆而产生的贷款,这就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由男方独自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当存在夫妻共同债务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比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应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剩余的房贷。
若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债务的分担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债务形成的原因等因素进行协商。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协商结果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向一方主张全部债务,该方偿还后可以按照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债务的偿还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债务的用途等因素来确定双方的偿还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